市水利和湖泊局扎实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工

自省水利厅印发《深化水利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中水利建设管理下放事项实施工作的通知》以来,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按照“谁组建、谁监管”的原则,下放历史建设项目,通过对接县级水利和湖泊局改革政策宣讲、修订制度、指导验收资料编写、主动上门提供服务的方式,确保各地水利和湖泊局接得住、管得好,达到扩权赋能强县的目的。

本次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涉及我市10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市水利和湖泊局质量监督科承接省厅下放建设项目25个,下放县、市、区建设项目11个,印发下放项目移交函6份,本级监管建设项目6个。改革以来,汇编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号)《水利行业监督检查指导手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分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水利水电工程常用质量标准汇编》等文件,修订了《黄冈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手册》,通过全市水利质监工作群下发了汇编资料,并就改革重点内容作了宣讲,加强工作指导。指导罗田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了《湖北省罗田县天堂二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制,现场指导黄州区开展《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黄冈段二期黄州区河道整治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下一步,将全面梳理管理权限下放事项承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质效。增强县市区域发展活力,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确保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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