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章丁)“你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管理期间,根据刑诉法规定,应随传随到,案件未结前不得随意离开本县,如若离开,电子手铐会报警,我们也会第一时间知道。”3月17日,在罗田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何豪一边为犯罪嫌疑人杨某佩戴电子手铐,一边提醒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检察官助理何豪为犯罪嫌疑人杨某佩戴电子手铐。通讯员供图
电子手铐,是一款具备实时定位、轨迹查询和报警功能的智能监控手表,通过监控平台能够对佩戴电子手铐人员进行24小时动态监控。
2月底,杨某邀约朋友聚众赌博被现场抓获。罗田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杨某社会危险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罗田县检察院对杨某适用电子手铐监控措施,探索“云监管”新模式。据悉,罗田县检察院是黄冈市检察院确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电子手铐监控措施的两个基层试点院之一。
检察官助理何豪通过电子手铐后台实时监测杨某活动轨迹。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伴随着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轻罪数量不断上升的新趋势,罗田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注重考虑犯罪情节和社会危险性,减少不必要、不适当的逮捕羁押,不断提高取保候审等羁押替代措施的适用率。面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难题,积极探索适用电子手铐监控措施,避免非羁押人员实施逃避审判等行为,借助科技力量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