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6地成国家试点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

昨天,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公布了第三批返乡创业试点。

通知提出,经评审同意湖北6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它们是:监利县、阳新县、松滋市、房县、黄梅县、随县。

什么是返乡创业试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启动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试点采取3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并予以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什么样的地方会试点?

试点方案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输出地为主,选择一些县级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

此前湖北已有11地入选。第一批:通城县、罗田县、仙桃市、巴东县。第二批:天门市、麻城市、云梦县、枝江市、郧西县、钟祥市。

试点会带来什么?

简而言之,这些城市将变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就业特色鲜明的城市。

(图:试点城市松滋)

人们在返乡创业的过程中,差项目、差钱、差场地、差基础设施、差证件,都有专门的部门人员来帮忙了。

通知指出,要积极探索,优化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环境,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园区资源整合、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等。

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在以返乡创业促扶贫发展、转型脱困、化解产能、产城融合、特色小镇和重点镇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新路径。积极与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市场资源,公益性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加强对接。

试点工作怎么开展?

这项试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

主要领导亲自抓: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推进实施。

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试点地区要做好年度计划,细化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年度计划要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职能部门抓落实:在返乡创业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地区要加强对创业就业的监测,及时掌握返乡创业就业等相关情况(包括创办的企业、所在行业、增加的岗位、创业人员及数量、吸纳就业人数、收入变化等信息),形成监测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试点会带来哪些影响?

据农业部此前的统计,我国各类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已达万人,其中返乡农民工比例为68.5%。

农村“双创”人员82%以上创办的都是农村产业融合类项目,广泛涵盖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特色工艺产业等农村一二三产业,并呈现交叉融合、竞相迸发的态势。

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他们相对有经验、有见识、有技术、有门路,也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是非常适合创业的主体;另一方面,过去大多数农民工是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转移,近年来随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扶贫开发的推进,中西部地区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民工不再需要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在本地就能够有机会实现自身发展。

本文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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