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各地强化药店检查约谈整顿疫情防控

湖北各地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检查、约谈、整顿等方式,督促药店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哨卡”作用,坚决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场疫情防控战,牢牢守住湖北阵地。

襄阳保康

为精准落实好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襄阳市保康县市场监管局牢牢握住疫情防控的主动权,严把四道关口,全力抓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累计检查零售药店71家,约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13家,现场整改问题10个,对2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药店予以停业整顿。

接下来,保康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持续强化零售药店监管,积极发挥零售药店的“哨点”作用,严守疫情防控底线,筑牢全县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宜昌夷陵

11月11日,宜昌市夷陵区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召开疫情防控及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专项工作会。

会上,区局药械化监管股股长张姝蓉宣读《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通知》,通报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前期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宣读学习《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第三方平台药品安全责任清单》,还向各连锁企业旗下门店了解了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基本情况。

区局总工程师、副局长田圣羽就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问题给各连锁药店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高度重视、捋清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履责有措施、整改有成效。

邓村乡市场监管所

本次共检查了宜草堂大药房、宏泰大药房、华忠大药房3家门店。执法人员先查看了药店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情况,看药店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并同时查看了药品(医疗器械)供货商的资质证书情况。随后仔细了解门店是否存在网络销售行为,并告知若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必须具备网络销售资格,入驻已经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第三方平台。最后执法人员对药店的处方药和“四类”药规范销售及登记进行了检查指导。

分乡镇市场监管所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4人,检查了分乡镇辖区的药店10家,检查中未发现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相关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分乡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龙泉镇市场监管所

近日,龙泉镇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行动。该所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检查了辖区内24家单体药店,进一步维护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营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良好氛围。

黄冈罗田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11月10日,黄冈市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督办会,城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和城区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肖凯通报了药店控制下的防疫措施和药品注册检查情况,组织重点学习市县防疫文件精神,并要求各零售药店加强思想认识,认真控制药品销售过程,及时上报发热病人和店内日常杀戮双码准入等防疫措施,强化药店规范化防控要求。

荆州开发区

党组成员和副局长要求药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动落实。既要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又要增强责任感,落实防控的有关要求。会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1日下午对市区6家防疫效果差的药店进行了集中访谈,荆州开发区市场监督局于10月10日至11日组织所辖药店召开防疫专项监督会,向67家药店通报了6个暗访调查问题,该局对所辖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所辖零售药店是否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了零售药店防疫工作流程示意图,以及是否落实了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距等防疫措施,检查药店是否对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或购买解热药的人员按规范进行登记,以及如何处理发烧和发烧的人检查发现一些药店没有严格执行进店的六个问题,如温度测量和代码扫描,以及销售记录不完整。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人不符合流行病预防和控制要求,一些药店的杀戮用品标识不规范,相关记录不完整。责令他们当场纠正和指导整改。

荆州松滋

执法人员发出通知,暂停现场经营的不完整的注册信息,四种药物,如咳嗽和退热在一些药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个关键问题,零售销售。荆州松滋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作用。11月11日,松滋市市场监督局召开市中心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会议,通报了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并宣读了《湖北省零售药店新冠防控指南》(第二版)。市区20家连锁药店和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参加了访谈

零售药店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认真“站好位、把好门、管好人、做好事”。

为加强店内的日常防疫工作,员工应佩戴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定期检测核酸,每天杀死营业场所,建立台账

加强药品零售实名登记管理,在互联网药品销售平台上登记解热、抗生素、抗病毒、感冒、咳嗽等“四类”药品的真实信息,销售过程中实名登记相关购药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向监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为加强对进店顾客的管理,顾客必须佩戴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旅行代码,保持1米的排队购药距离对未采取防疫措施的零售药店,要督促整改,该关闭的要关闭,牢牢守住防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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