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没有特色
大多“千房一面”?
对此政府近日出台了优惠政策
在1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
两年左右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农房
湖北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名单
1.武汉市新洲区
2.襄阳市襄城区
3.襄阳市老河口市
4.荆州市松滋市
5.宜昌市远安县
6.宜昌市枝江市
7.十堰市竹山县
8.十堰市竹溪县
9.荆门市钟祥市
10.黄冈市罗田县
11.咸宁市赤壁市
12.随州市随县
13.随州市广水市
14.恩施州宣恩县
15.仙桃市
16.潜江市
17.天门市
暂时没入选也不要紧
因为各市(州)年内将再选定
1-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这项工作具体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看看!
编制不同类型农房图集
免费提供,无偿修改
今年8月底以前,试点县根据各自实际,选定试点乡镇和村,初步完成《农村住宅推广图集》设计和编印。
现有房屋以经济适用为原则,注重在改造中提升风貌。新建房屋加强示范引领,尊重农村生产生活演变规律,适应农民追求现代品质生活的需求,科学配置功能空间。各试点县免费提供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根据需要对村民选用的设计图无偿提供修改服务。
专业建筑设计团队
实地指导,对口帮扶
各试点单位采用与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签订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技术援助协议方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建立设计单位名录,定期组织建筑设计专业力量、技术骨干下乡对口帮扶,实地指导农房设计、建设实施。
鼓励支持热爱乡村的建筑设计师、监理工程师、乡贤能人及有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等承接农房及配套工程建设,开展共建农房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保护传统建造方式
积极利用乡土建材
注重对传统建造方式的保护、传承和创新,积极采用乡土工艺,实现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的相互融合。农房的门、窗、挑、梁等主要构配件型式及装饰装修材料就地取材,采用乡土材料,体现地方特色,延续地方文化,营造乡土气息。
强化政策引导
严格考核评估
湖北省住建厅对取得明显成效的试点县(市、区)“以奖代补”予以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可出台农房建设试点奖补办法,对按照设计和规定建房或改造提升的予以奖励。
年12月底,组织专家组对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宜居型示范农房进行验收,考核优秀的试点县优先推荐为国家试点县。对行动不快、效果不明显的取消试点资格。
到年,试点县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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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