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人,省里要给我县这个地方发钱了

杉木乡孙坝村入选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

近日,湖北农业农村厅公示了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名单,全省个行政村入选。拟推荐名单中,黄冈市有14个村榜上有名。

其中,我县杉木乡孙坝村入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

年度湖北省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

拟推荐名单

黄冈市(14个)

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

黄梅县杉木乡孙坝村

团风县回龙山镇草塘村、团风镇金鸡山村

红安县城关镇小丰山村、上新集镇石古岭村

麻城市张家畈镇门前垸村、黄土岗镇土城村

罗田县平湖乡项家畈村、胜利镇大刘垸村

英山县金家铺镇扁石畈村、杨柳湾镇锣响坳村

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蕲州镇雨台村

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湖北优惠政策力度很大

进步村可获5万元奖励

湖北各级财政将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采取适当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从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万元奖励资金,按每个村5万元的标准,奖励个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较快的村。

实行部门与村结对帮扶

各地将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结对帮扶,兴办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支持村集体盘活土地资源

对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允许其依法按规划使用土地开展生产和经营,促使集体土地资产获取更大收益。村集体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管理使用等。

鼓励企业投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合作开发,实现双赢。结对企业可以与村合作进行旧村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兴办经营服务设施等。

跳出旧的思维、旧的模式

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

湖北村级集体经济可以发展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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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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